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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遭拒 阜阳一男子持刀刺向前妻
发布时间:2018/6/12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438次

    复婚需要用一颗真诚、炽热的心,鲁莽从事、绑架婚姻,只能是适得其反,落下终身遗恨。    

    这不,界首市的应某离婚后,一直想和前妻复合,却遭到对方拒绝。在又一次和前妻复婚商谈不成后,他凶相毕露,用刀将前妻刺伤,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应某于2005年初与邻村的女子王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应某常常酗酒惹事,动辄对王某打骂,双方感情破裂。    

    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2011年10月,王某与应某离婚,她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之后,双方均未再婚。不料,离婚并未让王某摆脱应某的骚扰。应某经常去王某娘家要求复婚,对此王某及其家人均没有答应。    

    2018年1月11日晚9时许,被告人应某开车来到王某娘家,要带王某出去吃饭。一番花言巧语之后,应某说动了王某一家人。于是,王某跟随应某开着车去吃饭。期间,应某又提起复婚之事,王某回应说:“不急,再等几年不迟。”    

    当晚11时许,二人饭后返回途中又发生争执,应某便停下车对王某实施殴打,并拿出车上自带的一把尖刀,将王某的腹部扎伤,之后将王某送医治疗。经鉴定,王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随后,王某将应某告上法庭。今年3月23日,双方在庭审后达成和解,应某答应赔偿被害人王某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7.5万元,并获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    

    近日,界首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应某持刀将被害人王某捅伤致轻伤一级,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本案系因婚姻家庭关系纠纷引发,且被告人应某自愿认罪,积极送被害人就医,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应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