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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子不会干家务 和男友生娃同居七年被分手
发布时间:2018/9/25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495次

    明光的窦大姐之前婚姻不幸,7年前一个误拨的电话找了现在的男友。7年下来,窦大姐对两个继女视如己出,可同居七年的男友,如今却铁了心地要赶她出门......
   “能过就过 不能过滚蛋”

    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窦大姐和阚大哥是在2012年认识的,在这之前,窦大姐有过一段婚姻。当时,阚大哥的弟弟无意中拨到了窦大姐的电话,通过阚大哥的弟弟,窦大姐和阚大哥见了面。“我们是12年认识的,12年他弟弟无意中打电话给我,跟我聊了几句,他就把我的号码给他哥了,然后他哥就打电话给我,我们就认识了。”

    见面之后两人在琅琊山玩了一下午,第二天阚大哥就带窦大姐回了家。七年的时间,虽说没有领结婚证,但两个人已形同夫妻。可自从去年起,两个人的关系开始发生了一些改变。

    窦大姐:他对我改变了,经常赶我走呀。一生气了就说,能过就过,不能过你滚蛋 。有时候感觉我做饭口味不好吃,他就赶我走。有时候让我干活我不想干,他就说你要干就干,不干就滚蛋。

    阚大哥也曾经有过婚姻,还有两个孩子在滁州读卫校,他一直都在出抚养费。窦大姐猜测,这可能就是阚大哥想要赶走她的原因之一。“他现在感觉这个孩子,让他负担了,所以他想让我走。”

    窦大姐觉得,阚大哥之所以出现改变,跟两个人的第二个孩子不幸夭折也有些关系。“流产了之后他就认为我不想要,我吃药把这孩子流了,然后他就跟我吵,他就跟我讲你走啊,你怎么不走啊!”

    让窦大姐感到伤心的是,从医院做完手术回来后,阚大哥竟然还动手打她。

    窦大姐:孩子穿这个单衣睡的,抱着她衣服都弄到上面了,怕她冻着,我就把衣服往下拽,才往下拽,她就醒了,就哭。 他(阚大哥)就在那个屋里的躺椅上, 然后他就一脚把我踹到床上去了,当时我才做过手术。

     这次冲突发生后,阚大哥就外出打工去了,但是每次通电话时,两个人都会发生争吵。在窦大姐看来,阚大哥之所以对她的态度发生转变,主要还是因为孩子。

    不擅家务 招来婆家不满

    为了核实窦大姐的说法,记者拨打了阚大哥的电话,但一时并没有人接听。

    随后,记者也是来到了阚大哥的父母家家里。阚大叔说,虽然儿子和窦大姐时不时会发生一些争执,但是一直以来,儿子对窦大姐还是不错的。虽然家里经济条件一般,但是阚大叔说,儿子却从来没有亏待过窦大姐。

    采访中,阚大哥的家人告诉记者,阚大哥与窦大姐刚在一起的时候,窦大姐的身体就不好。“病病歪歪的来,这几年才瞧好了,瞧好后了才有的这个小孩。”

    说到窦大姐,阚大叔觉得,从她对待儿子的两个孩子的态度来看,窦大姐这人还是很不错的。“我们家孙女讲,叫阿姨不亲,叫妈妈叫的相当甜。但不怎么会干家务。对此,儿子也经常会感到有些不满。”

    除了生活上的这些小矛盾外,阚大哥的家人认为,阚大哥和窦大姐之所以会发生争执,可能还跟孩子有关。因为照顾孩子这件事,两个人的确没少发生过争执。但还是希望他们能够继续好好地过下去。

    “我在家里瘦得都走不动路了”

    对于窦大姐,阚大哥充满了怨言,饭做的不好也就算了,让他无法容忍的是,窦大姐还经常不干家务,上网聊天。

    电话采访 阚大哥:人家烧饭一顿能吃两碗,她烧饭一顿能吃两顿三顿,吃不完还能倒掉一半,你说这样的饭还有法吃吗? 我在家里瘦得都走不动路了。

    阚大哥说,窦大姐让他最无法忍受是经常带着孩子离家出走,这让他感到很没面子。

    电话采访 阚大哥:带走孩子就带走了,电瓶车你骑走就骑走了,车子我也不要了。好了骑走了,转一圈又回来了,这样我丢不丢人呀!我在村子里还要不要出门啊!

    阚大哥告诉我们,虽然窦大姐的种种行为让他不满,但有时候他还是会做出一些退步,因为窦大姐走的时候,他还是照样给生活费。

    可是即使这样,窦大姐依然是执迷不悟,也就是因为这些,他才有了赶走窦大姐的念头的。

    对于打窦大姐,阚大哥说,当时他与窦大姐的第二个孩子没了,心情就不好,加上当时女儿生病,窦大姐又乱来,这才一冲动,对窦大姐动了手。 “孩子发烧睡了,我哄好了你就别动她,她从床上忙着又来抱孩子,我一脚把她踹到床上去了。”

    "你走可以 但是孩子必须留下"

    尽管记者费尽心思想劝解阚大哥好好和窦大姐过下去,但阚大哥就是不答应。不仅如此,阚大阁还提出了与窦大姐分手的条件,“今年春节回家,孩子我留下来,她要5000,我最多能给她5000块就不得了了,她出来自己谋生。”

    听到阚大哥这样的态度,一旁的窦大姐变得坚决了起来。现在她只想尽快跟阚大哥分开,但是孩子要归她。

    那么如果窦大姐与阚大哥真的要分开,孩子到底该归谁呢?

    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磊:

    孩子因为未满两周岁,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原则上是归母亲抚养的,除非母亲有一些吸毒,或者遗弃,虐待孩子的行为,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在一年哺乳期内。虽然她超出了哺乳期,但是孩子在生理上对母亲的需求更大一点,因此法律才做出如此的规定。

    听到这个结果后,窦大姐又显得有些为难。她希望,在跟阚大哥分开后,自己能尽快找到一份工作,把女儿抚养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