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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女子控诉丈夫“妈宝男”闹离婚 法院:先冷静1个月
发布时间:2019/3/12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417次

    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从肥西法院获悉,2019年3月4日上午10时,肥西法院山南法庭正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官当庭宣布本案设置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通过创新审判方式,给冲动型离婚“踩刹车”,给纠纷双方一个挽回婚姻的机会。
    原告因婚生子抚养、家庭财务、婆媳关系等原因与被告发生矛盾,遂起诉要求判决离婚;法官通知原被告到庭后,随即安排双方填写家事案件问卷调查表、离婚财产申报表,全面了解双方婚姻基础、夫妻关系现状、起诉离婚原因等事实,根据问卷调查及开庭审理情况,法官对双方的夫妻感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原告本次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被告在小家庭的决策中没有主见、依附于父母的意见。由此,法官认为双方的婚姻尚未到“死亡”的程度,仅是面临一定的危机,尚有挽回的可能。法官随后分别与原被告释法明理,双方均同意在诉讼过程中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被告表示保证在一个月的冷静期内改正花钱大手大脚、不够独立、“妈宝男”等毛病,以期挽回夫妻感情。

    不同于以往离婚案件的审理方式,单纯地劝和、劝撤,调解或判处离或不离,此次审理,针对面临婚姻危机的当事人个案情形,法官出具了个性化、人性化的《离婚冷静期建议书》,对双方的矛盾进行缓和处理,就婚姻关系修复作出具体建议,采取积极的措施修复情感,引导双方理性对待婚姻家庭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群的不断壮大,夫妻聚少离多,感情日渐疏离,基层法庭审理的离婚纠纷等家事案件居高不下,为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提升家事案件审判效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等规定精神,肥西法院要求在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立案、审理及执行全过程中,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充分灵活运用新的审判方式和审判理念,有效提升了婚姻家庭类案件审理的法律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