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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已婚男子在外与人同居生子 被判1年10个月
发布时间:2014/4/17    来源:合肥离婚律师网   作者:崔玉林   浏览:1069次

    有妻有女原本家庭幸福,然而男子却不满足,居然在外面又与另一名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下一个儿子。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近日,包河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该名男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45岁的李伟(化名),在11年前与女子方红(化名)结婚,婚后两人还生育了一个女儿。

    原本家庭很美满,谁知,李伟居然在外面又认识了一名女子林娜(化名),并很快与林娜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很快,林娜就怀孕了,并于2011年6月1日,生下了一个儿子。有了儿子后,李伟更是肆无忌惮地选择和李娜与孩子一起生活。

    当妻子方红发现这一切时,愤恨不已。她表示,这么多年,自己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家庭中,然而丈夫却与他人重婚生子,并有预谋地将财产进行了转移,对自己和孩子却不管不问。如今,她和女儿两人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住房,生活非常困难。为此,她希望法院能够判处出轨的丈夫实刑,并赔偿自己80万元。

    在法庭上,李伟对自己犯重婚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给予妻女一定的赔偿,请求能够轻判。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判决李伟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