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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男子刚跟前妻离婚 就忙着给情人女儿办满月酒
发布时间:2014/12/3    来源:合肥离婚律师网   作者:崔玉林   浏览:1056次

    这边刚跟妻子办完离婚,那边就忙着给情人生的女儿操办满月酒宴,这听起来就很蹊跷,可就是因为这事,前妻钱女士以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吴先生诉至合肥高新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先生支付其精神抚慰金8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原来,钱女士与吴先生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起初双方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及性格差异,导致感情破裂并于2014年初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吴先生归还钱女士结婚时的陪嫁约60000元,双方就子女抚养、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均作出约定。可就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几天后,钱女士从亲友处得知,吴先生给刚出生的女儿办理了满月宴,这让钱女士一下子懵了,迟来的打击一下子让钱女士恍然大悟,原来离婚的真相竟让自己如此不堪。

    庭审时,吴先生辩称,钱女士要求支付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吴先生归还了女方的彩礼。而离婚时,归还彩礼其实并不符合按照法律规定,但鉴于自己在婚姻期间有过错行为,所以变相的对钱女士作出了补偿。

    最终,法院认为,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本案中,吴先生在与钱女士的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未婚生育一女,其行为严重违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不仅违背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于社会道德规范。虽然钱女士并无直接证据证实吴先生与他人非法同居,但通过吴先生为幼女在酒店操办酒席庆祝一事,可见吴先生与他人交往已非一朝一夕。为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对违法之人适当予以惩戒,弘扬社会正气,法院酌定吴先生支付钱女士精神抚慰金20000元。

    案件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现本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