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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患先天性疾病不能生育 丈夫向法院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12/18    来源:合肥离婚律师网   作者:崔玉林   浏览:1363次

    因妻子患有疾病而无法生育,丈夫竟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最终被驳回。

    2012年下半年,原告漆某与被告小兰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11月25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原告继续在外打工。2014年,被告怀有身孕,但经检查后得知,因被告患有先天性疾病而无法生育,不久胎儿死亡。

    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迫于传宗接代思想向法院起诉离婚,不属于法定的离婚理由,且原告未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