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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已婚男子与女网友同居生子 因重婚罪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5/2/2    来源:合肥离婚律师网   作者:崔玉林   浏览:2033次

    已婚男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并生下孩子。合肥离婚律师网获悉,被告人鲁某因重婚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6月,已婚男子鲁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小梅(化名),后双方开始交往。2013年4月开始,他与小梅在滁州市、定远县、合肥市等地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并生下孩子,双方共同生活至2014年元旦,鲁某因与小梅为孩子被抱养、经济纠纷等原因发生矛盾,小梅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