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崔玉林 律师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经调查了解,原、被告结婚已8年有余,且育有一儿一女,均尚未成年,婚后虽有争吵,但并无根本矛盾,且二人的婚生子女正值思想认知发育的关键阶段,若原、被告此时离婚,势必会给婚生子女造成巨大的伤害,对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尽最大努力挽救这个家庭,为双方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新安法庭法官决定向原、被告双方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予双方2个月的冷静期,以期双方能够三思而后行,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两人的婚姻问题。
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近年来,裕安区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号召,根据家事审判本身的特点,结合具体案情实际,积极探索、总结妥善解决家事纠纷的好方法、好经验,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能切实感受到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