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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女子遭领导骗婚 起诉后获赔2.5万
发布时间:2017/10/9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640次
    合肥女子孙女士与其上司恋爱,可是在结婚后却发现对方是有妇之夫,一怒之下孙女士不仅报了案,而且还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婚姻无效并请求赔偿金。合肥离婚律师网从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了解到,经法院审理,现已判令该段婚姻无效,并判令被告人吴某赔偿孙女士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000元。
    2015年初,27岁的孙女士被上司吴某追求,虽然两人年龄相差近15岁,但随着吴某不断追求,孙女士与他建立了恋爱关系。交往后,孙女士面对家人的催促将结婚提上了议程,面对孙女士及其家人的催促,吴某却屡屡借故延迟。
    原来,吴某在恋爱前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欺骗孙女士及其家人说自己已经和前妻离婚,在孙女士及其家人的压力下,吴某通过购买假户口本隐瞒已婚事实,与孙女士登记结婚。婚后,怀孕的孙女士在吴某的强烈要求下终止了妊娠,并发现吴某与其“前妻”交往密切,心生疑惑的孙女士遂前往公安机关查询,遂发现吴某已婚并通过欺骗手段和自己登记的事实。
    孙女士报警后经法院审理,吴某构成重婚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满怀气愤的孙女士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婚姻关系无效,并请求分割婚后财产及要求赔偿共计260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构成重婚罪并经法院判决,其与孙女士的婚姻无效。孙女士诉请分割婚后共同财产,由于其婚姻关系无效,属于同居关系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诉请,故法院不予支持。由于吴某重婚行为导致婚姻无效对孙女士精神造成巨大损害,其要求孙女士终止妊娠损害了身体健康,故依法判令被告人吴某赔偿孙女士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