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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久就分居 阜阳男子家暴被罚禁止靠近妻子200米以内
发布时间:2017/10/12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488次

    新婚燕尔,本该恩恩爱爱,但太和一对夫妻却屡屡吵架,最终分居。其后丈夫常常骚扰妻子:撬门、闹事、伤人……

    近日,太和法院发出了人身保护令:禁止丈夫出现在妻子主要活动地200米范围内。这是该院首次将骚扰、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纳入反家暴的裁判范围。

    结婚不久就分居 丈夫屡屡骚扰妻子

    太和县的玲玲和小刚去年1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因为一点小事,夫妻俩经常吵架。玲玲来到法院,要求起诉离婚。法官考虑到夫妻俩是自由恋爱,且还处于新婚时期,故驳回了她的请求。

    离婚不成,玲玲提出和小刚暂时分居,以缓和矛盾。可小刚认为,玲玲的做法让他很没面子,死活要和她生活在一起。于是,他多次对玲玲进行纠缠,不但到她的工作场所守候、闹事,还频繁用牙签、口香糖等堵塞她暂时居住的房门锁孔,甚至撬门。此外,他还来到玲玲父亲所在的公司闹事,打伤他人。又找到玲玲弟弟的住处,大吵大闹。

    玲玲和家人报警后,面对民警的教育,小刚答应改正,可事后又故伎重演,接二连三骚扰玲玲。

    法院发出保护令:禁止他出现在妻子主要活动地200米范围内

    9月30日上午,玲玲向太和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太和法院院长吴静担任审判长,主持办理了该案。合议庭审查了玲玲提交的证据,确认了小刚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属实,认为玲玲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一、禁止小刚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玲玲的工作场所、居所,玲玲父亲工作生活的场所,玲玲弟弟的住所;二、禁止小刚使用骚扰、跟踪、暴力等手段,妨碍玲玲及其相关近亲属的工作和生活。裁定中还载明了小刚若违反禁令将会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随即,法院向派出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以后冷静对待家庭矛盾和感情。

     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该院首次将骚扰、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纳入反家暴的裁判范围,实现了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的最大化。

    谩骂、跟踪、骚扰也是家暴

    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不仅仅限于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伤害,还应当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跟踪、骚扰等精神侵害行为。

    据了解,人身保护令分为几个层次,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可能只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和其亲友,更进一步的才会发出“远离令”。

    据介绍,如果丈夫违反远离令,接近、骚扰妻子,妻子可以通过搜集证人证言、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并报警。警方接报后会及时出警,法院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